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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许可证资产方面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2025-04-28 14:03阅读:

电力业务许可证资产方面常见问答,是本篇文章的综合内容,以下是小编汇总更近咨询更多关于电力业务许可证资产方面,看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非法人企业如何提供财务报告?

非法人企业应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

2.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如何提供财务资料?

对部分特殊行业,如国防、军工、监狱等系统中的企事业单位,如国家有特殊规定,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财务资料,并将相关规定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提交,如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规定,应提供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如何理解财务类申请材料关于"连续两年"的规定?

例如某单位 2017 年提交申请,原则上应提供2015年和2016 年财务资料。特殊情况:2017 年 5 月 1 日前已提交合格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如果 2016 年审计尚未完成,可提供 2014 年和 2015 年的财务资料。其他年份以此类推。

三、项目审批问题

1.建设项目未经有权部门审批或核准,可以申请许可证吗?

答:对于未按照规定审批或核准的发电机组,不予颁发许可证。

2.如何判断发电项目核准(审批、备案)文件是否有效?

答: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会根据相关发电项目核准(审批、备案)文件印发时的国家政策判断其有效性,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核准目录、产业政策文件、投资审批权限文件等。

3.地方政府部门越权作出的核准(审批、备案)文件是否有效?

答:无效。是否越权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更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及各省印发的更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其中标明"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不得下放地市级以下政府。

4.发电机组容量与项目核准审批(批复、备案)容量不一致,可以申请许可证吗?

按照国能资质〔2016〕45 号文件精神,对于实际建设情况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1)实际建设单机容量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不一致的,如机组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属于同一等级,实际容量超过核准(批复、备案)容量的,按照核准(批复、备案)容量确定许可容量;实际容量小于核准(批复、备案)容量的,按照实际容量确定许可容量;机组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不属于同一等级的,不予许可。

(2)实际建设单机容量与核准(批复、备案)文件一致,而机组数量超过核准(批复、备案)机组数量的,按照核准(批复、备案)机组数量确定许可机组数量;实际建设机组数量少于核准(批复、备案)机组数量的,按照实际建设机组数量确定许可机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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