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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882-9113
自2025年1月20日起:
1、取消“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等3项审批事项;
2、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3、取消审批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按程序备案。
二、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申请条件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网站情况介绍等内容与申请材料表述一致,网站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无不规范或违法违规情形;
4、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符合运营管理要求;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现场审查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申请材料
1、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表;
2、营业执照;
3、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4、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5、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毕业证书或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身份证;
8、网站情况介绍;
9、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0、企业授权委托书等。
以上就是今天全部内容,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怎么办理,申请条件材料有哪些?文章,如果您需要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资质新办、续期或者想更多咨询问题,请联系资质匠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3915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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